茚虫·灭幼脲PD20183569
- 登记证号
- PD20183569
- 农药名称
- 茚虫·灭幼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真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幼脲19%
茚虫威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菜青虫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对茎叶正反面均匀喷雾,确保覆盖全株。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使用次数最多1次。
本品为茚虫威和灭幼脲复配,茚虫威是通过干扰钠离子通道导致害虫中毒,随即麻痹直至僵死。灭幼脲是通过抑制昆虫表皮几丁质合成酶和尿核苷辅酶的活性,来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从而导致昆虫不能正常蜕皮而死亡。本品对甘蓝菜青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剩余药液和清洗施药器械等所产生的污水切忌倾倒入湖泊、河塘及其他水源,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2、本品对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对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3、本品对蜜蜂有毒,避免在作物花期使用。4、在配制和施药时应穿护服,戴防护眼镜、手套等,避免药剂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5、孕妇、哺乳期妇女、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品。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不慎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的皮肤、头发、指甲等,就医。溅入眼睛,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误吸后,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就医。无特殊解毒剂,误服后即刻持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严防潮湿和日晒。 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