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096343
- 登记证号
- PD20096343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军星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27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蚜虫 | 10-20克/亩(南方地区)30-40克/亩(北方地区) | 喷雾 |
1、本品低温情况下影响药效的发挥,小麦穗蚜发生始盛期是吡虫啉防治麦蚜的最佳时期,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要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其杀虫机制主要是选择性抑制昆虫神经系统烟碱型乙酰胆碱受体,阻断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传导,导致昆虫麻痹进而死亡,吡虫啉具有低毒、有效期长等特点。
1、本品在小麦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本品不能与其它碱性物质混合使用。5、请带口罩、眼罩、橡胶手套后拆开包装袋,避免吸入或进入眼中。6、施药时注意个人防护,穿防化长袖衣裤和胶鞋,戴防毒口罩、手套眼罩,施药时禁止吸烟、喝酒、吃东西等;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洗净手、脸和其它可能被污染的部位。7、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等;1、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必要时送医院;2、不慎溅入眼中,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仍有不适,就医;3、误服应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火源、水源和热源。 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蔬菜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 3、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车辆,配备操作员和押运员,车辆应标“毒”标志及其救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