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单·苏云菌PD20096351
- 登记证号
- PD20096351
- 农药名称
- 杀单·苏云菌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5%
- 登记证持有人
- 武汉科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27
- 批准日期
- 5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苏云金杆菌1%
杀虫单5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三化螟 | 80-10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二化螟 | 35-5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50-60克/亩 | 喷雾 |
| 甘蓝 | 小菜蛾 | 50-60克/亩 | 喷雾 |
| 甘蓝 | 菜青虫 | 40-50克/亩 | 喷雾 |
1、为保证药效,晴天下午4时以后或阴天全天施用效果最佳。 2、药后遇大雨重施。
本品是由苏云金杆菌与仿生杀虫剂杀虫单的混配制剂,对害虫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并兼具一定的熏蒸作用。制剂中的苏云金杆菌能导致靶标害虫因拒食、麻痹、肠穿孔、饥饿和败血症而死亡;而杀虫单是一种神经毒剂,能使害虫的神经对外来的刺激不产生反应,从而表现出行动迟钝,失去侵害作物的能力,停止发育,虫体软化、瘫痪,直至死亡。
1、施用前请详细阅读产品标签,并按说明使用。 2、本品对鱼低毒,但对蜂蚕高毒,蜂场桑园禁用,蜜源作物花期及赤眼蜂、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养鱼稻田、水产养殖区禁用。 3、勿与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避免与药剂直接接触,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清洗身体裸露部位。 5、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 6、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蔬菜上为3次; 安全间隔期水稻20天、蔬菜7天。
1、本品为中等毒,误食中毒者,表现为精神不振、反应迟钝、四肢无力、肌肉松弛、呼吸急促及口唇、耳廓、指端青紫、恶心呕吐、睁眼困难等症状,甚至昏迷。 2、中毒者应立即引吐,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治疗,建议按沙蚕毒素类农药中毒处理,可用阿托品解毒,对症治疗。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本品贮存应严防日晒,勿受压。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物品混合贮存。运输时注意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