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氟磺草胺PD20183542
- 登记证号
- PD20183542
- 农药名称
- 五氟磺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0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珠海经济特区瑞农植保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0.0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五氟磺草胺0.0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8000-10000克/亩 | 撒施 |
1.本品在水稻田应于稗草2-3叶期、水稻移栽后一周均匀撒施。 2.施药时保持3-5厘米水层,勿淹没稻苗新叶,施药后保水5-7天。 3.施药量按稗草密度和叶龄确定,稗草密度大、草龄大,使用上限用药量。 4.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磺酰胺类除草剂,并能为水稻生长提供肥效,可以防除水稻田中的稗草(包括稻稗)、一年生阔叶草和一年生莎草等杂草。外观应为灰白色或米黄色颗粒,有少许粉粒。
1.根据当地示范试验结果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防护用具(见图形标识),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3.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清洗施药器械或废弃药剂时,切忌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如需业务和技术上的支持,请即与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1.中毒症状:动物实验表明可能造成眼或皮肤刺激。 2.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配戴隐形眼镜,冲洗1分钟后摘掉眼镜再冲洗几分钟。如症状持续,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误食∶不要自行引吐,携标签送医诊治。皮肤沾附∶脱去被溅到衣服。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衣服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 3.给医护人员的提示:可用乙醇和血透析方法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