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啶虫胺PD20141882
- 登记证号
- PD20141882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30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质量浓度214克/升。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2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6日,变更原剂型水剂;标注质量浓度。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啶虫胺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1.在稻飞虱若虫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4天左右施药1次,可连续使用2次。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4天。
本品是烟碱类杀虫剂,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对昆虫的轴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本品具内吸和渗透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1.不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3.本品对桑蚕、蜜蜂高毒,禁止在养蜂地区及蜜源作物开花期使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溅入眼睛,应立即翻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吸入,应马上脱离现场至空气清新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就医。若不慎误服,诱吐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种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质量浓度214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