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虫乙酯PD20183518
- 登记证号
- PD20183518
- 农药名称
- 螺虫乙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2.4%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欣农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22.4%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增加石榴树白粉虱、石榴树蚜虫。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螺虫乙酯22.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介壳虫 | 3750-4650倍液 | 喷雾 |
| 石榴树 | 白粉虱 | 3000-5000倍液 | 喷雾 |
| 石榴树 | 蚜虫 | 3000-5000倍液 | 喷雾 |
1.防治柑橘树介壳虫时,应于介壳虫若虫发生期施药;防治石榴树蚜虫时,应于蚜虫始盛期施药;防治石榴树白粉虱时,应于白粉虱为害初期施药。用药时应将药液喷雾在作物叶片上,并使作物叶片充分均匀着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安全间隔期:柑橘树20天,石榴树21天,每个生长季最多施用1次。
螺虫乙酯是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的杀虫(螨)剂,持效期较长。其作用机制为干扰害虫脂肪合成、阻断能量代谢。其内吸性较强,可在植株体内上下传导。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可有效防治柑橘树介壳虫、石榴树白粉虱和蚜虫。
1.为了避免和延缓抗性的产生,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用,同时应确保无不良影响。2.在配制和施用本品时,仍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吸烟和饮食。3.避免误食或溅到皮肤、眼睛等处。4.药后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和其它身体裸露部位以及受药剂污染的衣物等。5.妥善处理盛装过本品的容器并将其置于安全场所。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7.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桑园蚕室禁用。8.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症状: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急救措施:1.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4.如误服不适,要催吐,保持安静,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易燃,不可靠近火源,严防雨淋,暴晒。远离火源或热源。2.储存在阴凉干燥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储运过程中运输时严禁与食物、饲料、饮料、粮食、种子及生活用品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