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氨基嘌呤PD20183514
- 登记证号
- PD20183514
- 农药名称
- 苄氨基嘌呤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氨基嘌呤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调节生长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柑橘树谢花后施药,间隔10-15天,可连续喷雾2次,喷雾时应注意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产品为细胞分裂素类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促进植株光合作用,延缓衰老,提高坐果率,防止裂果能形成无核果实,改善品质,提高商品价值等。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柑橘树调节生长有较好的防治效果,且对柑橘树安全。
1) 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 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植物生长调节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