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PD20183505
- 登记证号
- PD20183505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囊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兰博尔开封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 | 蛴螬 | 350-500毫升/亩 | 灌根 |
1、本品应于花生苗期兑水稀释后灌根。2、使用前应先摇匀;存放时如有分层,摇匀后使用。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花生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9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24小时内禁止进入施药区域。
本品为低毒有机磷类杀虫剂,不但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而且还具有微囊悬浮剂产品所具有的延长农药药效期、降低农药的刺激性等特点。可用于防治花生地下害虫。
1、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分并更换衣物。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乏力、恶心、呕吐、多汗等。不慎吸入,应立即将中毒者带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地方;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食管和气管。医生在治疗时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
包装件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