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蒜素PD20183504
- 登记证号
- PD20183504
- 农药名称
- 乙蒜素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瀚斯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3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蒜素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枯萎病 | 65-8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用于棉花枯萎病的治疗与保护。于病害发生初期用药, 使用时喷雾均匀,视病情严重度来决定施药次数。7-10天施药一次,最多可连续用药3次。 2、若施药6小时内遇雨,需补喷一次。3. 本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棉花最多可使用3次。
乙蒜素是杀菌剂,具有保护和内吸作用,对棉花枯萎病具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1、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4、该产品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护目镜,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和伤口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不可做他用。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7、禁止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1、表现症状:对皮肤和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出现意识障碍或休克2、污染手脸应及时清洗,接触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若不慎中毒,请立即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及时就医;早期应灌服硫代硫酸钠溶液和活性炭。4.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水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