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溴异氰尿酸PD20183496
- 登记证号
- PD20183496
- 农药名称
- 氯溴异氰尿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孟州广农汇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4年11月12日,增加水稻细菌性条斑病。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溴异氰尿酸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白菜 | 软腐病 | 50-6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细菌性条斑病 | 50-6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大白菜软腐病发生前期施药,用水量50公斤/亩,视病情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连施2—3次,注意喷雾均匀。在水稻细菌性条斑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可施药3次,间隔7—10天,用水量40—45公斤/亩。本品在大白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 2.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本产品是一种内吸和保护性杀菌剂。针对作物的细菌性病害效果好,具有杀菌速度较快的特点,兼有治愈和预防作用,喷施在作物表面能慢慢地释放次溴酸(HOBr)和次氯酸(HOC1),起到杀死病菌的作用。
1.不能与碱性物质和有机物混合使用。2.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性,避免药液接触眼睛。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护目镜,避免接触药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应用肥皂和清水清洗干净。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请及时就医。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速携标签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