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片WP20140174
- 登记证号
- WP20140174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片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片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3毫克/片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福超威日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31
- 批准日期
- 13毫克/片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氟醚菊酯7.8毫克/片
炔丙菊酯5.2毫克/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将电热蚊香片有图案面朝上放进电热蚊香片加热器的金属传热板上,然后接通电源,指示灯亮表示开始工作。本品使用12小时后或电蚊片完全褪色时,应更换新的电热蚊香片。加热器的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如果发现使用1夜后,电蚊片颜色未变或只有少许变化,或加热器的使用时间已超过其正常年限,更换新的电热蚊香片加热器。于睡前半小时开始使用。
本品由炔丙菊酯和氯氟醚菊酯复配。每片12小时驱蚊。
1.仅室内使用。2.勿将加热器至于电风扇或其他风口处,避免房间内强烈通风,加热器应放置在上风方向,勿遮盖使用。3.勿将加热器倒转或倾斜使用;定期清洁加热器。4.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注意适当通风。5.每次更换新的电热蚊香片前,先断开电源,待加热板冷却后再更换。6.接触电热蚊香片后,立即洗手;本品对鱼、蚕有毒,勿在蚕房及其附近使用。7.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
若吸入或使用中有任何不适,速携标签就医。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储运。置于儿童和宠物触及不到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