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磷PD20096380
- 登记证号
- PD20096380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永丰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3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50-75克/亩 | 喷雾 |
1.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应按已登记作物规定的使用量施用。 2.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施用,贮存时放在暗处。 3.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 4.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本品为高效低毒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有一定的内吸作用,对鳞翅目幼虫有较好的防效。
1.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由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使用时应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用完药后,要及时洗手、脸及裸露部位皮肤,如药液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后再请医生治疗;如误服本品应立即送医院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