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表芸苔素内酯PD20183468
- 登记证号
- PD20183468
- 农药名称
- 24-表芸苔素内酯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0016%
- 登记证持有人
- 新乡市莱恩坪安园林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0.0016%
- 备注
- 2024年5月21日,增加小麦调节生长。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24-表芸苔素内酯0.001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调节生长 | 450-900倍液 | 喷雾 |
| 山药 | 调节生长 | 320-480倍液 | 喷雾 |
| 苗圃(女贞) | 调节生长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在小麦分蘖期、拔节期、抽穗期喷雾施药各1次,每季最多使用3次。2.于林业苗圃(女贞)苗期施药1—2次。喷雾要均匀、周到。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于甾醇类植物生长调节剂,能够激发植物内在潜能,提高种子活力,促进根系发育,调节植物健壮生长,增强作物抗逆能力,增产及结实率。
1.不可和碱性物质混用。2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护目镜、口罩等;工作时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用肥皂水清洗双手及皮肤暴露部位并漱口,沐浴更衣。3.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肥皂水冲洗干净。2.眼睛溅入: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还不适,请就医。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清新处。4.误食:用清水漱口,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药,应对症治疗。
1.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2.本品属易燃物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严防雨淋和日晒,远离热源及火源。3.运输时严防雨淋和日晒,轻搬轻放。4.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