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PD20096399
- 登记证号
- PD20096399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省四达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3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冬油菜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00-13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冬油菜田 | 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100-13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杂草对乙草胺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 2、根据当地土质情况,恰当调整用药量,有机质含量高的田块使用量酌情增加。
该产品为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能被杂草幼芽和幼根吸收,抑制杂草蛋白质合成,而使杂草死亡。防除冬油菜田一年禾本科杂草及小粒种子的阔叶杂草有较好防效。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等作物对乙草胺比较敏感,不宜使用。 3、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失,也不能做他用。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如药液溅入眼睛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治疗;皮肤接触时,请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如误服需及时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勿让儿童及畜禽接触,并加锁;不得与食物、饲料、种子、化肥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