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滴二胺PD20096421
- 登记证号
- PD20096421
- 农药名称
- 2,4-滴二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3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2,4-滴二甲胺盐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小麦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80-12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于春小麦4-5叶至分蘖盛期,一年生阔叶杂草2-5叶期,茎叶喷雾。 2、防止药剂飘移到邻近棉花、豆类、蔬菜、果树等作物田。 3、喷洒本品后应认真对喷洒器械进行清洗,避免下次施药时污染喷雾药剂,产生药害。
本品为苯氧乙酸类除草剂。可被植物根、茎、叶吸收和传导,茎叶吸收可通过植物的轫皮部向下传导到达根部;根吸收可通过植物的木质部向上传导到达全株,使整个植物表现畸形,严重破坏植物的生理功能,导致死亡。
1、避免高温用药,施药时要注意风向,风速>4米/秒停止施药,避免造成飘移药害。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为苯氧乙酸类除草剂,建议与其他类型除草剂轮换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戴口罩、穿防护鞋等,避免本剂接触眼睛和皮肤; 不可饮水、进食等;施药后应用清水洗净暴露皮肤。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药物。 6、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进入眼睛中,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口服中毒表现为消化道症状,然后出现感觉异常,嗜睡,肌肉无力和纤维颤动,严重者出现抽搐、昏迷、 大小便失禁和心力衰竭,部分病人有肝、肾损害。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