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噻虫胺PD20183434
- 登记证号
- PD20183434
- 农药名称
- 吡蚜·噻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豫之星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6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35%
噻虫胺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0-15克/亩 | 喷雾 |
注:水稻稻飞虱1~2龄若虫盛发期使用,叶片正反面均匀喷雾,植株由上至下均匀喷雾。间隔10天左右施第二次药,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由吡蚜酮与噻虫胺复配而成,吡蚜酮作用机理是通过影响昆虫的进食行为,使昆虫拒食而死;噻虫胺是新烟碱类杀虫剂,其作用机理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本品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施药时穿长袖工作服,不可吸烟、饮水、进食;施药后洗净手、脸及其他裸露部位,洗净工作服。 3、本品对大型溞、蜜蜂、家蚕、赤眼蜂等毒性较高,施药期间应对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应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速携标签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远离热源或火源,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粮食、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加锁保管,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