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096438
- 登记证号
- PD20096438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利邦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4
- 批准日期
- 1.8%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30-4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在甘蓝小菜蛾卵孵盛期施药,均匀喷雾 。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对叶片有很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较长。其作用机制是干扰害虫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r-氨基丁酸,害虫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对防治甘蓝小菜蛾有较好防效。
1.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2.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4. 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为失调、呕吐等。如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如接触皮肤或衣物,用大量清水或肥皂清洗。如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晕迷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急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物质。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请医生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