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禾啶PD20096448
- 登记证号
- PD20096448
- 农药名称
- 烯禾啶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5%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华诺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4
- 批准日期
- 1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禾啶1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80-100毫升/亩(其它地区) | 茎叶喷雾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00-120毫升/亩(东北地区) | 茎叶喷雾 |
1 本品应于杂草3叶期-第一分蘖期施药,此用药最适应东北地区。 2 每亩兑水20-40公斤。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可用于大豆田苗后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对大豆安全。
1 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2 施药时应选择晴朗无风天气,防止药液飘移到临近的单子叶作物上(如水稻、玉米、小麦等) 3 在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叶龄较大或用于防除多年生禾本科杂草时应用本剂最高用量,在杂草3-5叶期施用,最多使用一次。 4 使用本品时应戴手套、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6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应避免接触;误食应大量饮水、催吐;保持安静,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