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草醚PD20183403
- 登记证号
- PD20183403
- 农药名称
- 双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喜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双草醚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直播) | 一年生杂草 | 15-2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水稻3-4叶期使用,施药1-2后,复水3-5厘米或保持湿润状态。
本产品是水稻直播田茎叶除草剂,施药期较长,除草谱宽。
1.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长靴、戴手套、口罩、眼镜等防护用具;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2.施药器械使用后,应用清水洗刷干净,冲洗水和残余药剂统一放置于专用容器中妥善保管。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3.本品只适用于水稻,禁止使用在其他作物上。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4.使用本品必须同时加入同等剂量的专用展着剂。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1.误吸或误服时,应立即饮用大量温开水并催吐,同时立即请医生救治。2.误入眼睛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同时应尽快请医生对症治疗。
1.本品应存放于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储存在通风阴凉干燥处。2.不能与种子、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