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甲氰PD20141954
- 登记证号
- PD20141954
- 农药名称
- 阿维·甲氰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12
- 批准日期
- 5%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5%
甲氰菊酯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稀释倍数:1000-2000倍 | 喷雾 |
1.建议于柑橘树红蜘蛛发生初盛期进行全株枝干、叶片常规均匀喷雾。每隔10-25天施药一次,连续施药不得超过2次。 2.正午高温时段、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本品具有胃毒、触杀及驱避作用。通过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号的传递和攻击害虫的中枢神经系统双向作用,导致害螨麻痹、瘫痪最后死亡。对柑橘树红蜘蛛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河塘、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禁止用于捕鱼。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3.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用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5.不与强酸及碱性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杀螨剂轮换使用。 7.该产品为易燃品,注意贮存、运输和使用安全。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
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粮食、饮料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