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41972
- 登记证号
- PD20141972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种衣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12
- 批准日期
- 6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6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蚜虫 | 1:95-115(药种比) | 种子包衣 |
1.本品应于棉花播种前拌种使用。 2.拌种时先将药液兑水拌成浆糊,再将种子倒入,充分搅拌均匀,务必使种子均匀粘上药液,晾干后播种。
本品属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本品不易产生交互抗性,对棉花蚜虫有较好防效。
1.拌种和播种时应穿保护性作业服,戴口罩、手套等,严禁吸烟和饮食。 2.本品对蜜蜂、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播种后立即覆土。 3.用药后应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及其它可能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位。 4.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粮食、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得做他用,也不得随意丢弃。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目前没有经口中毒报道,不慎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接触眼睛,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不慎吸入,将患者立即转移至清新空气处。本品无专用解毒药,若误服或中毒,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