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096478
- 登记证号
- PD20096478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大山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13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40-80克/亩 | 喷雾 |
1、掌握在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为害高峰期用药,每亩用制剂10-20克兑水50-75公斤水均匀透彻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及其抗性品系,能够有效防治水稻稻飞虱。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2、蜜蜂对本品敏感,使用时,避开蜜源作物花期,避免药液污染养蜂场所,避免药液污染水源。 3、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对作物相对安全。 4、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工作完后应用肥皂和清水清洗手和身体暴露部分。 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该原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如发生中毒或误服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皮肤和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