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氧氟草醚PD20096487
- 登记证号
- PD20096487
- 农药名称
- 乙氧氟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4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13
- 批准日期
- 24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氧氟草醚24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蔗田 | 一年生杂草 | 40-5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本品在芽前和芽后早期施用效果最好。 2、该药为触杀型,因此喷药时要均匀,施药剂量要准确。
本品是一种二苯醚类选择性触杀性除草剂,在有光的情况下发挥杀草作用。主要通过胚芽鞘、中胚轴进入植物体内,经根部吸收较少,并有极微量通过根部向上运输进入叶部,对种子萌发的杂草除草谱较广,能防除一年生阔叶杂草、莎草及稗草。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次数1次; 2、在稀释和配置本品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沟渠水配药,最大限度地提高除草的效果; 3、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雾。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对眼中度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灌水,不可催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止倒置和碰撞。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