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41998
- 登记证号
- PD20141998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13
- 批准日期
- 35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3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5.1-8.6毫升/亩 | 喷雾 |
| 甘蓝 | 蚜虫 | 2.9-5.7毫升/亩 | 喷雾 |
1. 本品应于甘蓝蚜虫盛发期、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期施药,均匀喷雾。 2. 注意与其他杀虫剂轮换使用,防止出现抗药性。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吡虫啉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害虫接触药剂后,中枢神经正常传导受阻,使其麻痹死亡。本品对甘蓝蚜虫、水稻稻飞虱均有较好的防效。
1. 本品安全间隔期在甘蓝上为7天、水稻上为14天,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 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4. 勿将药液或空包装弃于水中或在河塘中洗涤喷雾器械,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不慎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对眼睛有刺激性。溅入眼睛,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误吸应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误服后,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