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PD20142003
- 登记证号
- PD20142003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奥维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13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蒜薹 | 灰霉病 | 250-330倍液 | 浸蘸蒜薹薹梢 |
| 香蕉(果实) | 冠腐病 | 500-1000倍液 | 浸果 |
采用药液浸果法。选取采收时间、香蕉品种一致,长势均匀、健康、无伤、无病害的香蕉,按推荐用药浓度以浸果方式进行处理,浸蘸香蕉果实1-2分钟后捞出晾干,用0.03毫米聚乙烯袋密封包装,放置于低温(13℃)环境。 采用药液浸蘸蒜薹薹梢法。选取采收时间、蒜苔品种一致,长势均匀、健康、无伤、无病害的蒜薹薹梢,按推荐用药浓度以浸蘸方式进行处理,浸蘸蒜薹薹梢1-2分钟后捞出晾干,用0.04毫米聚乙烯袋密封包装,放置于低温(0℃)环境。
本品是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在植物体内具有传导性能,用于防治香蕉冠腐病、蒜薹灰霉病。
1、选取无病虫害、成熟度一致的香蕉和蒜薹。 2、本品不得与其它产品混用。 3、严格按使用说明使用,避免药剂接触皮肤眼睛,避免吸入; 施药过程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此外,不吸烟不饮食; 药剂或其包装不得污染水源;包装材料不得重复使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 4、香蕉和蒜薹使用次,香蕉安全间隔期为7天,蒜薹安全间隔期90天。 5、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禁止将废弃药液倾倒于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1、本品对皮肤、粘膜、眼睛有刺激作用,如不慎接触皮肤,就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必要时就医。 2、如误服中毒,携此标签送患者就医,对症处理,不能引吐。
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干燥,注意防晒、防雨、防高温,注意不要损坏包装;贮存过程中勿与碱金属的盐类接触,远离儿童和无关人员,并加锁;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