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唑磷PD20096243
- 登记证号
- PD20096243
- 农药名称
- 三唑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省阳新县泰鑫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19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唑磷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100-150毫升/亩 | 喷雾 |
于水稻二化螟低龄幼虫期施药,兑水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系有机磷杀虫剂,对水稻二化螟等鳞翅目害虫有较好的触杀和胃杀作用,无熏蒸作用。
1、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本品中等毒性,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3、本品对家蚕、鱼、蜜蜂等生物敏感,开花植物花期和桑蚕养殖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避免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不用水不能直接排入水体。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与身体直接接触,施药期间不要饮水、吸烟、吃东西,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应立即医院诊治,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急救,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如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