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氰戊PD20096376
- 登记证号
- PD20096376
- 农药名称
- 阿维·氰戊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红箭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19
- 批准日期
- 1.8%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S-氰戊菊酯1.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 | 喷雾 |
1、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一次; 2、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原药、S-氰戊菊酯原药、乳化剂和 溶剂复合加工而成,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效果。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甘蓝2次,安全间隔5天。 2、用药量及施药次数不要随意增加,注意与非菊酯类农药交替使用。 3、不要与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等混用。 4、对鱼高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对蜜蜂有毒,选择适宜的防 治时期施药,不要在蜜源作物开花期施用;对桑蚕高毒,不要在桑蚕区桑树上使用。 5、施药时,应戴防渗手套、面罩或护目镜和口罩,穿长袖衣、裤和靴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6、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如药物溅到皮肤或衣物上,要用肥皂和清水冲洗; 如溅到眼中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 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 应立即引吐并给患 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 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 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再根据情况按菊酯类农药中毒救治。
1.应贮存在通风、干燥(低温)的室内仓库中, 2.装卸、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 3.远离儿童并加锁保管。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