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唑磷PD20096528
- 登记证号
- PD20096528
- 农药名称
- 三唑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星火农业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19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省星火农业技术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唑磷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三化螟 | 125-150毫升/亩 | 喷雾 |
1、在孵化始盛期开始用药,5~7天后再施药1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渗透性强,杀虫效果较好,杀卵作用明显。
1、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蜂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强酸、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鸟类保护区域禁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如误服,立即引吐、洗胃(清醒时)、送医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解毒。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 3、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 4、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