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080160
- 登记证号
- WP20080160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6%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三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19
- 批准日期
- 0.6%
- 备注
- 2024年8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安徽三荷日用品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0.2%
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0.1%
胺菊酯0.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喷雾 |
| 卫生 | 蜚蠊 | / | 喷雾 |
| 卫生 | 蝇 | / | 喷雾 |
本品适用于宾馆、居家等室内场所,主要防治对象是蚊、蝇、蜚蠊家庭害虫。使用前先关闭门窗,摇匀罐身,保持罐体垂直,按下喷头驱杀蚊、蝇时对居家中央或墙面适量喷雾;驱杀蜚蠊(俗称蟑螂)时,向其出没或栖息处适量喷雾。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即可。
本品是由胺菊酯、氯菊酯、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为原料配制而成,对蚊、蝇、蜚蠊有击倒和杀灭作用。
1. 对人、畜低毒,勿向人体、食物、餐具及人畜眼面部直接喷射,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对鱼、蚕有毒,勿在蚕房、鱼塘及其附近使用。 3.勿倒置喷射,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4.切勿戳、撬、敲罐体,用后洗净,使用后注意通风。 5.勿向火源或红热物品喷射,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若不小心溅入皮肤或眼睛时,请立即用干布擦拭,然后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反复多次直至无不良反应。
贮存应勿放置在温度超50℃的地方,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并避免阳光直射的环境内。勿与食品、粮食、饮料、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装卸运输时要轻拿轻放,避免冲撞、挤压、高温、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