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草胺PD20081086
- 登记证号
- PD20081086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易多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17
- 批准日期
- 90%
- 备注
- 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广西易多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池农药厂。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草胺9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丁草胺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由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其体内蛋白质合成,使杂草幼株肿大、畸形而死亡。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橡胶防腐工作服,戴橡胶手套。废弃物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 2. 本品遇明火、高热可燃。其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当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星会发生爆炸。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具有腐蚀性。 3.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酸碱消防服。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4. 发生泄漏,应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5. 残剩药液或清洗加工用具的废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水域,以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
不慎接触到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误入眼睛时,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送医院就医。误吸入时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应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送医院就医。若误食,应饮足量温水,催吐,并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