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磺隆PD20131740
- 登记证号
- PD20131740
- 农药名称
- 苄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许昌市建安区昌盛日化实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15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部分莎草科杂草 | 12.5-15克/亩 | 毒土法 |
施药时间和方法:移栽后5-7天施药,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5厘米,使药剂均匀分布;保水一周,不排水,不串灌,水不能淹没稻心叶。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施药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为90天。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有效成分可由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敏感杂草生长机能受阻,幼嫩组织过早发黄抑制叶部生长,阻碍根部生长而坏死。有效成分进入水稻体内迅速代谢为无害的惰性化学物,对水稻安全。
1、施药时要避开对本品敏感的阔叶作物。 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3、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性。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沾到皮肤上,应用肥皂水清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应催吐,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专门解毒剂。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避光、避热。远离儿童及家畜,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注意防雨防潮,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远离热源和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