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虫胺·氯虫苯甲酰胺PD20242371
- 登记证号
- PD20242371
- 农药名称
- 呋虫胺·氯虫苯甲酰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6%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蓝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22
- 批准日期
- 36%
- 备注
- 质量浓度371克/升(呋虫胺309克/升,氯虫苯甲酰胺62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呋虫胺30%
氯虫苯甲酰胺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1.于水稻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15—60公斤/亩,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由呋虫胺与氯虫苯甲酰胺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及良好的内吸传导活性。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1.对眼睛有刺激性,对皮肤有刺激性和轻度致敏,施用时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等防护用具,避免药剂接触皮肤和眼睛。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洗干净。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若误服,立即用大量清水漱口,并及时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药。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371克/升(呋虫胺309克/升,氯虫苯甲酰胺62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