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氟氯氰菊酯PD20131735
- 登记证号
- PD20131735
- 农药名称
- 高效氟氯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吉顺植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15
- 批准日期
- 2.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氟氯氰菊酯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菜青虫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1、于2-3龄幼虫发生期施药,亩兑水45公斤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本品为非内吸性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本品击倒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它是神经轴突毒剂,能引起昆虫极度兴奋、痉挛与麻痹,能诱导产生神经毒素,最终导致神经传导阻断。若将药液直接喷洒在害虫体上,防效更优。
1、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面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以免污染水源。 5、为延缓抗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