炔·苄·唑草酮PD20131734
- 登记证号
- PD20131734
- 农药名称
- 炔·苄·唑草酮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7%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苏州富美实植物保护剂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15
- 批准日期
- 3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12%
唑草酮5%
炔草酯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冬小麦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阔叶杂草 | 20-30克/亩 | 茎叶喷雾 |
施药适期:小麦3叶后至拔节前、一年生禾本科和阔叶杂草齐苗后(禾本科杂草2-4叶最佳)。 施药方法:推荐用扇形喷头,每亩用水量30公斤。 春季草龄大及硬草发生田应适当提高使用剂量。 每季使用一次。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使用。
本品是炔草酯、苄嘧磺隆和唑草酮的混配制剂,具有内吸和触杀作用。一次使用可有效防除小麦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阔叶杂草,如看麦娘、野燕麦、菵草、棒头草、蜡烛草、硬草、猪殃殃、繁缕、荠菜、野老鹳等。
1.每季最多使用1次,施药后对后茬敏感作物的安全间隔期应当在80天以上; 2.药剂配制采用两次稀释,充分混合,本品严禁加洗衣粉等助剂,请勿与其他药剂混用; 3.喷雾作业时须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要用肥皂和水洗手、洗脸等; 4.使用本品必须远离水源和水体,废液、清洗液不得倒入池塘、湖泊等任何水体中;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5.废弃包装袋勿随意丢弃,用清水清洗三次后带离田间集中处理;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7.药后须及时彻底清洗药械,专桶专用; 8.大麦田、燕麦田禁止使用,间作套种的冬小麦田,不能使用本品; 9.阔叶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后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1.由医生决定是否催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并且避免吸入肺而产生毒性; 2.误服:用水漱口,对神智不清者切勿擅自催吐和喂食,立即携标签就医(无特殊解毒剂,需由医生对症治疗); 3.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如果停止呼吸需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携标签就医; 4.眼睛:用清水彻底冲洗15-20分钟,如果配戴隐形眼镜,冲洗5分钟后再摘掉,然后继续冲洗眼睛,携标签就医; 5.皮肤沾附:脱下污染衣物,并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
1.本品只可存放于原包装袋中; 2.本品应密封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3.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4.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 5.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如发生泄漏,须设立警示牌和张贴警示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