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稻瘟净PD20131731
- 登记证号
- PD20131731
- 农药名称
- 异稻瘟净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泰达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15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稻瘟净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120-160毫升/亩 | 喷雾 |
1.在水稻破口抽穗期,兑水40升进行喷雾防治,齐穗期再喷施1次,对水稻稻瘟病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2.每隔7-10天施药一次,最多连续施药次数为3次,采用叶面均匀喷施。 3.大风或降雨天请勿施药。 4.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时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内吸性杀菌剂。主要干扰细胞膜投性,阻止某些几丁质前体通过细胞质膜使几丁质的合成受阻碍,细胞壁不能生长,抑制菌体的正常发育,从而达到杀菌效果。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1] 本品还是棉花脱叶剂,在棉田附近使用时需注意。 [2] 本品不可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 施药时,应避免与药液直接接触;穿保护服、戴口罩、风镜、胶皮手套等,以防中毒;此时不得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 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皿,避免药液污染河流、鱼塘等水源。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处禁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呕吐、呼吸困难、重者抽搐昏迷等。 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解磷静脉注射(按中毒症状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立即引吐(清醒时)、洗胃、导泻等。
本品应储存于通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食物、饲料、饮水。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长时间处于高温状态下易分解。应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远离热源和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