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唑螨酯PD20131712
- 登记证号
- PD20131712
- 农药名称
- 阿维·唑螨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15
- 批准日期
- 5%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5%
唑螨酯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2000-25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的适宜施药时期为柑橘树红蜘蛛盛发初期,施药1次,注意喷雾时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与唑螨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杀虫速度较快,对螨类具有击倒、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其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和抑制脱皮。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柑橘树红蜘蛛有较好的防治效果,且对供试柑橘树较安全。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3)该产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病菌抗性产生。 (4)本品对鱼、水蚤、蜜蜂、家蚕、赤眼蜂毒性高。禁止在鱼塘、河流、开花植物花期、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蚕室、桑园等场所及其周围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用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眼睛溅入: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