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禾灵PD20081050
- 登记证号
- PD20081050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13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1-3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5-44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使用时期应于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6叶期进行防治,注意喷雾均匀。 2、稀释时充分搅匀,施药时对杂草喷雾要均匀周到。
本品属苗后茎叶除草剂。在禾本科杂草和双子叶作物间有高度的选择性,对阔叶作物田的禾本科杂草有较好的防效。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在植物体内向上和向下双向传导,积累在顶端及节间分生组织,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使杂草坏死。
1.本品对后茬作物无不良影响。 2.避免将药液洒到水稻、小麦、玉米、甘蔗等禾本科作物上。当杂草较大、较多或在干旱、低温时使用,应选用高剂量。 3.干旱时某些作物如大豆叶片,有时会有轻微药害,但很快恢复,对产量无影响。 4.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施药后残液严禁倒入河流中,器具禁止在河流等水体中清洗。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贮存、贮运时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