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PD20081047
- 登记证号
- PD20081047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金泽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13
- 批准日期
- 9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9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玉米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80-1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夏玉米田 | 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80-1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春玉米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00-12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春玉米田 | 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100-12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春玉米每亩用本品100-120克,夏玉米每亩用本品80-100克,兑水40-50公斤,在作物播种后杂草出土前均匀喷洒在土壤表面,地膜覆盖田在盖膜前用药。
本品属于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如果田间水分适宜,幼芽未出土即被杀死。如果土壤水分少,杂草出土后,随土壤湿度增大杂草吸收药剂后而起作用。对春、夏玉米田中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小粒种子阔叶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正常使用对玉米安全。
1、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2、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土壤有积水易产生药害。3、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4、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施药结束后,要立即洗手及换衣;施药结束后,要立即用清水清洗并换衣。5、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生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要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远离本药品。
中毒表现: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治疗措施:1)目前无特效解毒剂,大量吞服时应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2)若药剂溅入眼中或皮肤上,应立即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3)不慎吸入中毒,要立即转移到清洁通风处。
1、运输时要避光照、避雨淋、避阳光直照、防撞击、防泄漏。如果出现泄漏,要先用锯末或沙子清扫一遍,让其干透、蒸发后,在远离水源的地方用水冲洗,以免污染环境。如果着火用沙子覆盖或用干粉灭火器,千万不可用水灭火;2、储存运输时尽量避免与本品接触,并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一起贮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