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PD20242435
- 登记证号
- PD20242435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4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正道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22
- 批准日期
- 240克/升
- 备注
- 质量分数22.3%。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24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茄子 | 蓟马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1.在茄子蓟马若虫发生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兑水40—50公斤。2.整株均匀施药,不要漏喷,施药后以叶片湿润、药液欲滴未滴为宜。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
本品是一种芳基取代吡咯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在植物叶面渗透性较强,用于防治茄子蓟马。
1.施用应注意安全防护,施用时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严禁吸烟和饮食。施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避免哺乳期妇女及孕妇接触。3.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不可与呈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5.本品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本品有眼睛刺激性,避免药剂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干净。2.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流动的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3.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新鲜处。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5.本品无特效解毒药,请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分数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