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虫乙酯·噻虫胺PD20242438
- 登记证号
- PD20242438
- 农药名称
- 螺虫乙酯·噻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奥坤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22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质量浓度334克/升(螺虫乙酯111克/升,噻虫胺223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螺虫乙酯10%
噻虫胺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番茄 | 烟粉虱 | 20-24毫升/亩 | 喷雾 |
1.于番茄烟粉虱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40—45公斤/亩。2.在番茄上安全间隔期3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
螺虫乙酯作用机制为干扰害虫脂肪合成、阻断能量代谢,其内吸性较强,可在植株体内上下传导。噻虫胺属烟碱类化合物,具有触杀、胃毒和根部内吸性。二者混配用于防治番茄烟粉虱。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可采用催吐、洗胃等方法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334克/升(螺虫乙酯111克/升,噻虫胺223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