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虫·噻虫胺PD20242449
- 登记证号
- PD20242449
- 农药名称
- 氯虫·噻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22
- 批准日期
- 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胺0.8%
氯虫苯甲酰胺0.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玉米 | 蛴螬 | 2000-3000克/亩 | 沟施 |
1.在玉米播种时沟施处理,施药后应立即覆土并保持一定的土壤湿度,以利于有效成分释放。2.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收获期。
本品由氯虫苯甲酰胺和噻虫胺复配而成。噻虫胺为新烟碱类杀虫剂,是一种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的杀虫剂;氯虫苯甲酰胺为酰胺类杀虫剂,胃毒为主,兼具触杀效果,害虫摄入后数分钟内即停止取食;两者混配用于防治玉米蛴螬。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对眼睛轻度刺激性。配药和施药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穿戴长衣、长裤、鞋、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和吸烟;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后应立即覆土。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