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丙草胺PD20131681
- 登记证号
- PD20131681
- 农药名称
- 吡嘧·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爱力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6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4年12月16日,变更原持有人山都丽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草胺19%
吡嘧磺隆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直播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120-180克/亩 | 茎叶喷雾 |
1、在水稻田播芽后3-4天,田间湿润水饱和状,秧苗1.5-2叶期,稗草芽期-2叶施药。2、建议每亩兑水30-40千克,均匀喷雾。3、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复配剂含安全剂,是一种选择性水田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被杂草的根部吸收后传导到植株体内,阻碍氨基酸的合成。迅速地抑制杂草茎叶部的生长和根部的伸展,然后完全枯死。对水稻安全,杀草谱较广,对阔叶杂草、莎草科杂草、稗草等防治效果较好。其药效不受温度影响,药效持久,一次性施用,能控制水稻生长期的多种杂草危害。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直播田施药,应保证田板湿润或有薄层水,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吡嘧磺隆药雾和田中排水对周围阔叶作物有伤害作用,应予注意。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呼吸道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就诊。急救措施:对症治疗。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