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甲环唑PD20131678
- 登记证号
- PD20131678
- 农药名称
- 苯醚甲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中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6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芹菜 | 斑枯病 | 35-45克/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斑点落叶病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施药技术:在苹果树斑点落叶病和芹菜斑枯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兑水均匀喷雾,每隔7-14天喷1次,连续喷2-3次。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内吸杀菌剂,可防治斑点落叶病等高等真菌性病害,对苹果斑点落叶病和芹菜斑枯病有较好的防效。
1、请遵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2、稀释时,应穿长袖衣、长裤、靴子,戴面罩和手套。3、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4、本产品对鱼和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勿将药液或空瓶弃于水中,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5、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压烂后土埋,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6、本品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芹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急救措施: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送医就诊,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在正常贮存条件下,将本品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避光、通风好之处,加锁放置于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远离火源和热源,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