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苯噻酰PD20131669
- 登记证号
- PD20131669
- 农药名称
- 吡嘧·苯噻酰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8%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吉林市升泰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6
- 批准日期
- 68%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噻酰草胺64%
吡嘧磺隆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50-70克/亩 | 毒土法 |
在水稻移栽后5-7天,稗草1-2叶期用药,每亩用20千克细潮土(肥)拌匀撒施,施药时田间灌上3-5厘米水层、施药后保水5-7天,此期间不宜排水,以免影响药效,以后正常管理。
本品是由吡嘧磺隆、苯噻酰草胺混配而成的选择性除草剂,主要用于防除水稻田一年生杂草,如稗草、稻稗、三棱草、鸭跖草等,对水稻没有隐形药害,对2~4叶期的水稻小苗安全。
1.每季作物使用一次。施药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不少于80天。2.施药时应避开阔叶作物、水生作物等。3.施药时田间有一定的浅水层并保水5-7天,如缺水可缓慢补水不能排水。但水层不应淹过水稻心叶。4.露水地段、沙质土、漏水田影响使用效果。5.本品对藻类高毒,禁止在池塘中清洗施药器械,以免污染水体。6.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7.施药人员应佩戴微粒口罩、穿用防护服、防护胶靴、手套等防护用品。药械使用后要洗干净。8.使用后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药液溅到皮肤,应用肥皂或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若误食中毒,应立即灌服大量清水、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内。3.农药包装箱装入运输工具应在货舱内固定,确保不发生移动、不发生相互碰撞损伤。4.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同贮同运。远离热源或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