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虫苯甲酰胺PD20242470
- 登记证号
- PD20242470
- 农药名称
- 氯虫苯甲酰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汉邦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22
- 批准日期
- 200克/升
- 备注
- 质量分数19%。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虫苯甲酰胺2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7-10毫升/亩 | 喷雾 |
1.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各地试验推荐每亩用水量30—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使用次数为1次,
氯虫苯甲酰胺为酰胺类新型内吸杀虫剂,胃毒为主,兼具触杀。其作用机理是激活害虫的鱼尼丁受体,释放细胞内贮存的钙离子,引起肌肉调节衰弱、麻痹直至最后害虫死亡。害虫摄入后数分钟内即停止取食,可有效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1.对眼睛有刺激性,施用穿戴防护用具,并避免药剂接触眼睛,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切勿吸烟或饮食;施药后应洗澡,更换及清洗工作服。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分数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