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尔多液PD20081044
- 登记证号
- PD20081044
- 农药名称
- 波尔多液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0%
- 登记证持有人
- 美国仙农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5
- 批准日期
- 8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波尔多液8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溃疡病 | 400-600倍液 | 喷雾 |
| 水稻 | 稻曲病 | 45-75克/亩 | 喷雾 |
| 烟草 | 野火病 | 80-93克/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300-500倍液 | 喷雾 |
| 葡萄 | 霜霉病 | 300-400倍液 | 喷雾 |
| 辣椒 | 炭疽病 | 300-500倍液 | 喷雾 |
苹果树:发芽后至开花前(花蕾变红前)喷400倍可有效杀死菌源。套袋果套袋后到摘袋前,喷500倍有效防治病害。发芽前或采收后,喷300倍可杀死越冬菌源。 柑橘树:在春梢期、幼果期、夏梢期各喷用1-2次。 辣椒:移栽后20天左右可用药,10天喷一次,共喷3次。辣椒上的病害对铜制剂敏感,防病效果显著。 葡萄:葡萄谢花后20天后开始喷用,每隔10天左右喷用1次,也可以在初见霜霉病斑时立即喷第一遍,以后间隔10天左右喷一次。 烟草:发病前或初期喷用,间隔10天左右喷一次。 水稻:破口前7天左右用药,视情况于齐穗期再施药。 1.配药时,建议使用二次稀释法,稀释效果更好。 2.应根据植株大小确定每亩喷施的药液量,喷药要细致、周到,将叶片正反面均匀喷湿为止。 3.施药时期应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 4.施药间隔期一般在10-20天左右一次,并根据作物、天气和病害发生情况调整,雨水较多或病情发展较快时,可与内吸性杀菌剂配合使用,效果更好。 5.水稻安全间隔期15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
1.本品经过特殊化学工艺制成,化学结构为多菱型,属含铜杀菌剂。 2.属于保护性杀菌剂,药剂不进入植物内部。 3.属于低毒农药。
1.对铜敏感的时期和作物(李、桃、鸭梨、白菜、小麦、大豆、黄瓜、西瓜等)慎用。 2.施药人员需穿戴防护服装、防护靴、口罩及手套等防护用品。 3.勿逆风施药,并避免药液接触皮肤或吸入药雾。 4.施药完毕应立即更衣洗手。 5.施药后要清洗工具,并妥善处理污水和废药液。 6.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使用及操作本品时尽量避免接触鱼塘。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9.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0.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1.药液如溅撒在眼中或皮肤上,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2.如误服或吸入,应立即催吐、洗胃和导泻,并将患者移至空气清新处,携此包装就医。
1.存储于干燥、避光且通风良好之处,上锁保存。 2.勿接近食物、饲料、火源,并且远离儿童和其它无关人员。 3.拆封后请尽快用完;否则,请封口储藏。 4.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和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