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抑食肼PD20242475
- 登记证号
- PD20242475
- 农药名称
- 甲维·抑食肼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9.3%
- 登记证持有人
- 中土生物科技(安徽)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22
- 批准日期
- 29.3%
- 备注
- 质量浓度316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57克/升,抑食肼259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6%,64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抑食肼24%
甲氨基阿维菌素5.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20-25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用于水稻二化螟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喷洒时,水量要足,保证药液均匀分布在整个田块或者害虫发生点、不漏喷,推荐兑水量30—50公斤/亩。2.施药时田间要有3—5厘米浅水层,药后保水一周。3.生产中应与作用机理不同的药剂轮换使用;尽量避免与阿维菌素混用或轮换使用。4.每季作物使用次数为1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
本品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与抑食肼两种杀虫剂复配而成,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勿用井水、浊水稀释本品,以免降低药效。2.本品为悬乳剂,配药前务必充分摇匀,配药时应尽量冲洗出包装内的药剂,以免浪费药剂或造成用药量不足。若长时间放置,偶有分层现象,使用前请用力摇匀本品,二次稀释,药液配成后应立即使用。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5.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本品对眼睛轻度刺激性。不慎药液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表面。不慎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彻底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立即携标签请医生诊治,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316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57克/升,抑食肼259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6%,64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