嘧菌酯PD20242477
- 登记证号
- PD20242477
- 农药名称
- 嘧菌酯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微囊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金土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22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质量浓度11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65-80毫升/亩 | 喷雾 |
1.应于稻瘟病发病前或水稻破口期开始喷雾施药,可用药2次,间隔7—10天,按推荐药量每亩兑水40公斤均匀喷雾。2.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使用本品时,先将药剂摇晃均匀,再用少量水稀释所需药剂,最后加足水量,搅拌均匀后喷雾。
本品是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对病源菌的孢子产生、萌发和菌丝生长具有抑制作用,对作物具有保护、治疗作用。本剂型有缓释功能,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1.喷药时要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1.皮肤沾附: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2.眼睛溅入,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3.吸入,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4.误食:立即用清水漱口,无特殊解毒剂,若误服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110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