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稻·稻瘟灵PD20081037
- 登记证号
- PD20081037
- 农药名称
- 异稻·稻瘟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桂林宝盛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5
- 批准日期
- 3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稻瘟净22.5%
稻瘟灵1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100-120毫升/亩 | 喷雾 |
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于叶瘟发病初期施第一次药,10天后施第二次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复配杀菌剂,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1、安全间隔期不少于28天。每季水稻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禁止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农药混用。也不能与五氯酚钠混用,以免发生药害。 3、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4、本品为杀菌剂,浓度过高,喷雾不匀会产生药害。在防治稻瘟病有效浓度下,有时会出现小褐点或小褐线等轻微药害症状,特别是对籼稻,但一般不影响产量。 5、施药时注意安全防护,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晴好天气,顺风喷雾,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洗净脸、皮肤及手。可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发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头昏,恶心,呕吐、腹泻、抽搐等。如误中毒,请速就医诊治。[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如不小心溅入眼中,应用足够的水连续冲洗15分钟,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保管,远离食物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在装卸、搬运过程中,应注意产品轻拿轻放,不得倒置,严防碰撞、外溢和破损。运输农药要使用备有易清洗、耐腐蚀、坚固的并取得的"危险品运输许可证"的车辆,车辆上应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急救药箱;并有标示“有毒害品”、“远离食物”等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