唑醚·精甲霜PD20242490
- 登记证号
- PD20242490
- 农药名称
- 唑醚·精甲霜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22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质量浓度105克/升(吡唑醚菌酯70克/升,精甲霜灵35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唑醚菌酯6.7%
精甲霜灵3.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 | 根腐病 | 150-2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包衣前选用适宜的拌种机或转动搅拌器,先将药剂调成浆状液,通常处理10公斤种子的药量需加100—200毫升水调制药液,将调好的药液与种子充分搅拌混合,使药液均匀分布在种子上,晾干后即用。2.播种前包衣,现包现用。
吡唑醚菌酯为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具有保护、治疗和渗透性。精甲霜灵能透过种皮,随着种子的萌发和生长,可内吸传导到植株的各个部位。本品用于种子处理可防治花生根腐病。
1.本品仅用于包衣使用,不可用于喷雾处理。2.包衣后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不得摊晾在阳光下曝晒,以免发生光解影响药效。3.播种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有毒种子。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播种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6.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与三氯化铬等中等氧化剂不相容,使用时应避免两者接触。7.配药与施药时应在通风处进行,戴口罩、手套、护目镜,穿防护服,严禁吸烟和饮食。接触本品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药剂。
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2.不慎药液接触眼睛,尽快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3.误服:误服中毒,请携此标签迅速送医诊治。本品无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105克/升(吡唑醚菌酯70克/升,精甲霜灵35克/升)。